隨著氣溫的降低,干洗店的生意又開始紅火起來,隨之而來的干洗糾紛也開始多起來。究竟有沒有一個相關的法律條款能在干洗糾紛中做一桿標尺?作為消費者和商家,該如何盡量減少和避免干洗引發的糾紛,確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日預期記者進行了相關采訪。
隨著氣溫的降低,干洗店的生意又開始紅火起來,隨之而來的干洗糾紛也開始多起來。究竟有沒有一個相關的法律條款能在干洗糾紛中做一桿標尺?作為消費者和商家,該如何盡量減少和避免干洗引發的糾紛,確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日預期記者進行了相關采訪。

令人頭疼的干洗糾紛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因為干洗引起的糾紛不少,多為脫色、變形、串色等問題引發。
事例1:2006年預期1月預期6日預期,南溪縣胡女士把一件價值439元的羽絨服拿到劉某開設的干洗店干洗,1月預期8日預期取衣服時,發現衣服上多處呈花斑點,雙方協商未果找到縣消委會請求解決。經過縣消委會工作人員調查發現衣服起斑系干洗途中操作不當所致。經調解,店主劉某賠償消費者胡女士285元。
事例2:2005年預期5月預期下旬,一消費者到宜賓縣白花鎮一個體干洗店干洗衣服時因衣服被串色,要求該洗衣店賠償其一套新的相同品牌、規格和質量的衣服遭到干洗店的拒絕。隨后,該消費者投訴到工商所,后經工作人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洗衣店免費重新為其干洗,直到消費者滿意為止。
事例3:2006年預期2月預期,張小姐把一件價值500多元的淺白色的羊毛呢子大衣送到城區上江北某干洗店干洗,結果幾天后她去拿,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自己的衣服。但因為她粗心把洗衣服的憑證搞丟了,店主怎么也不承認賠償。后張小姐只得自認倒霉。
消費者與商家都期盼
有相關法律依據
記者在市區南岸賽維干洗店采訪時,店主羅女士顯得很無奈:“開干洗店,遇到干洗糾紛難免。就拿我這個店子來說吧,才開了一年預期多,就遇到了四、五起糾紛了,賠了不少冤枉錢。”羅女士告訴記者,今年預期3月預期份的時候,有顧客拿了一套西裝來店里干洗。當時因為忙,也就沒有仔細檢查。后洗的時候才發現西裝上裝的內里有一個燒過的洞,褲子后面的荷包處也有一個同樣的洞。幾天后,顧客來拿衣服時,就一口咬定衣服送來時候是完好了。要求店主按照衣服的原價600元賠償。后還是經過一熟人從中調解,才給了150元了事。“現在遇到送來的衣服有破損,我們都不敢洗,免得又說不清楚。要是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就好了,在顧客漫天索賠的時候我們也不至于吃悶虧。”羅女士說。
而在老城區一家大型的干洗店,老板則很有經驗地表示對于送來洗的衣服,他們都會認真檢查有無破損、不可除的污漬、染色等,如果有他們將在取件憑證上標明,對于可能脫色的衣服,他們也會事先告知顧客,遵循顧客意見是否干洗。“這樣一方面維護了我們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少很多不必要的糾紛。當然,如果實在遇到糾紛了,我們就得找消協依照相關規定解決。”
在記者的采訪中,很多消費者也表示,他們希望有一個相關的規定,讓他們在干洗衣物時能夠放心,不再提心掉膽,也不再經常為洗壞的衣物與干洗店糾扯不清。
區消協: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出臺
對此,翠屏區消費者協會的秘書長龔宜萍告訴記者,每年預期到冬天的時候,尤其是春節期間,他們接到消費者投訴干洗衣物出現問題的電話就較多。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及時有效果地解決洗滌服務中經營者與消費者權益的糾紛。在2001年預期3月預期6日預期,經宜賓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討論通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出臺了《宜賓市洗滌服務糾紛調解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該《辦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應將洗滌各項服務的收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并公布在店堂醒目處;在接收衣物時,衣物的價格、購買時間,以及臟、破、色差污跡等瑕疵或洗滌后可能出現的問題,要看清講明,且在取件憑證上注明,經消費者簽字認可,否則由此產生糾紛應由經營者承擔責任;在接受價值教高(一千元以上)的衣物時應和消費者共同認定衣物價值并作出保值精洗具體的約定條款。其次,經營者在洗滌服務中,由于自身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衣物縮水脆化、色差、串染色、破損、丟失的,經營者應承擔賠償責任,對具體的賠償辦法也作了比較詳細的規定。但是該《辦法》還明確指出,調解中經營者與消費者在衣物直觀上難以認定的,可由雙方約定送有關部門鑒定,鑒定費由責任方承擔;未經工商部門登記,不具備合法經營手續的洗滌經營者進行洗滌經營而發生的爭議,不受本《辦法》保護;進口折舊服裝不受本《辦法》保護。
“盡管有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洗滌經營者的約束,但作為消費者,好選擇信譽好、服務佳的干洗店,同時妥善保存購衣發票,洗衣憑證;取衣時要仔細查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 12315投訴臺投訴。作為經營者,則應該在干洗前認真檢查送洗衣物是否有破損、色差等。雙方認可后在收據中標注清楚,以免日預期后發生糾紛。對有可能脫色、變形的衣服,要事先告知消費者,雙方協商后在再進行洗滌事宜。”采訪的后,龔宜萍這樣提醒消費者。




